前傳,第22屆管委會(一):一群住戶連署要求管委會改與「一家已經解散的保全公司」簽約
中和世紀公園社區第22屆管委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的前幾天,有幾位「熱心社區事務的資深前委員」遞交了一份由21位社區住戶連署的〈社區事務建言聯署〉給管委會,要給「不熟悉社區事務的新任主委」參考。
這份〈社區事務建言聯署〉的內容,連同附件、參考資料,共有10幾頁,內容主要有兩點 :
- 社區總幹事或行政助理建議改採「PT」聘任運作模式:薪資給付,每月薪資為8000元(不含投保,不會超過2000元)。
- 保全公司委任之建議:經協請社區住戶幫忙…邀請廠商「鼎○保全公司」提供報價單…【如附件】。(圖一:21位住戶的連署書)
由於第22屆管委會的主委是首次參與管委會的運作,是「不熟悉社區事務的新任主委」,因此,收到〈社區事務建言聯署〉後,就戰戰兢兢的開始研究〈社區事務建言聯署〉的內容,並託我幫忙上網查一查,這21位住戶連署推薦的「鼎○保全公司」,資質及風評如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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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一:21位住戶的連署書 |
查公司風評,先直接問G神,然後,再上經濟部查查公司的基本資料(成立時間、資本額、營業項目等…),結果,經濟部的網站顯示「鼎○保全公司」已經在「10年前解散」了。
這是什麼狀況???
中和世紀公園社區有21位社區住戶連署,拿一家「已經解散的保全公司的報價單」,建議第22屆管委會跟這家「保全公司」簽「保全合約」。
事情很莊重(連署),
內容很離奇(造假)。
內情可能很複雜,但是,因為「主委是新手,不熟悉社區事務」,所以就「簡單處理」:在會議記錄上簡單通告社區住戶「鼎○保全公司已經解散10幾年了,所以無法採用21位連署人的推薦(報價單)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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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二:第22屆管委會的會議紀錄 |
只是
- 住戶可以拿「已經解散的公司所蓋章的報價單」,要求管委會跟這家公司簽約嗎?
- 如果管委會跟一家「已經解散的保全公司」簽約,會是什麼狀況?是管委會(主委)要負責,還是這些連署人要負責?
- 這些社區住戶為什麼要簽名連署欺騙管委會,並提供管委會「已經解散的公司所蓋章的報價單」,是被哪些人騙了嗎?
這些連署人當中,有4~5位後來連續擔任本社區第23屆~第25屆的委員。
當然,造假二人組的 陸女與黃男,也是這份〈社區事務建言聯署〉的連署人。
後記:第23屆管委會上任後,本社區的保全公司就馬上更換為「鼎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」。經過查證,經濟部登記在案的,有兩家「鼎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」,一家在91年解散至今,另一家則是在「第22屆管委會第一次管委會會議之後的數周」登記的。至於當初發起連署的幾位「資深委員」,是如何得知並推薦這家「幾周後即將成立的公司」,並取取得21位社區住戶的簽名連署,這應該是某些「資深委員」的功力吧。
公告傳奇(三):那些地檢署認證的造假公告及會議紀錄,不須澄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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