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傳,第22屆管委會(二):第22屆管委會為何被抗議?
中和世紀公園社區第22屆管委會 李姓主委(下稱 李主委),是在本社區完工後一年多後搬進本社區。在擔任第22屆管委會主委前,雖然已在社區居住近20年,但鮮少參與社區事務。民國110年3月,鑒於隔壁社區因都更施工,與本社區會有較多事務須處理,因此,在數位住戶的勸說下,加之深感多年來並未對社區事務出過力,就答應為社區服務一年,擔任管委會主委。
在 李主委一年的任期內,基於社區「安全」及「衛生」考量,在第22屆管委會委員們的支持下,揭露及處理了一些「社區20年來都沒人管」的事情,但也因此侵害了某些住戶「主張的權益(違停不能驅離、她的停車格比較大可以停2台轎車、地下室公共空間可以堆放雜物...等等)」,這也導致 李主委卸任後,被下一屆(第23屆)管委會長期違法騷擾,更因此對第23屆管委會委員提起多起刑事訴訟)。
以下是 李主委擔任中和世紀公園社區第22屆管委會主委期間,偕同第22屆管委會的委員們,揭露及處理的一些「社區20年來都沒人管」的事情:
一、要求住戶依法清空堆積於社區地下停車場公共空間的私人雜物
累積了近20年,「堆積如山」的私人雜物,不僅造成社區環境髒亂,其中更多是易燃物品,已然是社區地下室公共安全的隱患。
執行初期,少數住戶因多年習慣,一時無法適應而強力抗議,更有某資深主委號稱「受害住戶代表」,屢次攻擊管委會「用法律威脅住戶、侵害住戶權利、鴨霸」。
同年10月發生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,住戶反彈情緒才較緩解。
二、加強處理車輛違停:除「勸導違停」外,也「驅離違停」
第22屆管委會上任後,有社區住戶向管委會反應:社區多位資深前委員經常直接告知保全「我有外車要違停」,便主動跟保全索取「違停告發單」,將外車違停於車道上,導致住戶車輛進出非常不方便,時不時要躲避擦撞的危險發生。
第22屆管委會有感於「違停狀況經多年勸導,竟毫無效果」,因此,要求社區保全除開立「違停告發單」外,也加強「勸導駛離」的工作。實施效果良好,但有數位住戶持續宣揚「管委會太霸道了,違停應該要用勸導的方式才對,用驅離的方式侵犯了他們的權利(違停的權利)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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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處理車輛違停後的成效圖 |
三、處理「住戶長期占用社區公共空間停放車輛」
社區某位住戶(下稱 該住戶)主張「她的停車格比較大,可以停2輛轎車」,拒絕依社區規約繳交使用償金(中和世紀公園社區管委會的歷史資料中,有該住戶及部分住戶早期繳交「使用償金」的資料,後來該住戶不知為何不再繳交「使用償金」,之後,再無任何住戶繳交「使用償金」)。
該住戶因不滿無法再無償停放第二輛轎車,就在社區內散播毀謗管委會與主委的不實字報…。
請問,這個停車格哪裡比較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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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停車格比較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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