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據

 

一、新北地檢署起訴書

    👉證人 黃○慶指證:會議紀錄附件(個資文件) 陸○華自行附加

    
        
       👉起訴 陸○華的原因:詎陸◯華與李盈間因停車位使用問題發生糾紛,竟意圖散布於眾

二、新北地檢署不起訴書:不起訴管委會其餘6名委員的原因是「他們不知道

       、第23屆管委會第4次會議紀錄,內容為「造假二人組」所捏造

 


        2、假冒工務局來函名義張貼的公告,是主委 陸華自行張貼的

 



        3、第23屆管委會第6次會議紀錄,內容為「造假二人組」所捏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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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委會主委假冒管委會名義散布住戶個資遭起訴,竟夥同其他委員詐騙社區管理費8萬元,聘請律師為其私人刑事案辯護

🙅‍♂️😡 不犯賤聲明 😡🙅‍♀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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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委會那些見不得人的事(一):社區10幾萬的資產不見了。欺騙,只是為了興趣?

看看這群人是如何把住戶當白痴耍的

公告傳奇(一):你們家沒人教過你們做「人」的道理嗎?(看看這些委員有沒有你們認識的人)

管委會那些見不得人的事(二):違法亂搞住戶郵件

前傳,第22屆管委會(三):造假二人組的誕生